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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二章 现代道教的构想 (3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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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基督教于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,一八零七年,英国伦敦宣道会派遣马礼逊到中国,是为第一个到中国大陆的新教传教士。

        鸦片战争后,清政府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,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亦被作为特权列入条约,传教士遂以此为护身符进入内地传教。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,教徒人数快到七十万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九五零年,吴耀宗等中国基督教领袖发表了《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》的“三自宣言”,标志着中国基督教彻底摆脱了外国教会的控制,彻底割断了与帝国主义的关系,实现中国基督教“自治、自养、自传”,独立自主自办基督教事业。

        回教公元七世纪中叶自西亚、中东传入中国的一神教信仰。经宋、元、明、清一千多年的传播发展,现已成为中国五大宗教信仰之一,有信徒约两千多万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回教传入中国后,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五个教派,即格底木教派、虎非耶教派、哲合林耶教派、格底林耶教派、伊合瓦尼教派。这五个教派的基本信仰都属逊尼派,其教规律法又都崇信逊尼派的哈乃飞学派。

        清代中国慕斯林中形成许多著名的门宦。门宦是清代对苏非教团的意译,现代学术界所谓的中国回教门宦制度,则指发展得比较充分、比较典型的苏非教团的组织管理方式。

        门宦制就是教主制,每个门宦都有一个被神化了的世袭教主,他既是门宦的精神领袖,又是世俗领袖。在宗教遵行方面,门宦不太重视教乘的五功,而专注于教乘的静修与参悟,尤其沉湎于念诵祈祷会。门宦认为,只有修炼道乘,才能接近真主。各门宦的功修方法均较独特,大都秘不外传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国传统思想中神道设教的认识,决定中国社会对任何宗教都不排斥。因而各种宗教在中国的传播没有障碍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国传统思想认为宗教的作用只限于教化民众,而不像是西方社会把宗教作为统治的基础。因此,在中国历史上,宗教连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的这种地位都没有达到。中国在历史上没有宗教战争的原因就在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地位比较低,是造成各种宗教广泛传播或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巫山不满足于让其他宗教在中国大行其道,而传统的中国道教却日趋没落。后来的诸多恐怖事件,都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,利用宗教来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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