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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少生育权活动家称,他们看着一群男性议员在辩论是否应该给女性生育和堕胎自由,在讨论女性健康问题怎么解决,就觉得这个场景实在荒谬可笑。
……
反对女性堕胎的人认为,堕胎就是谋杀。胎儿的生命是自己的,女性没有剥夺胎儿生命的权利。这部分人以宗教人士以及保守派共和党为主。美国前任总统、共和党人特朗普就是反堕胎阵营的“亲生命派”。
但是,支持女性堕胎的一方认为,女性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,这是人的基本权利。这部分人多为女权主义者,与民主党人。
堕胎本身来说,绝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。但是,我们在意的是当怀孕的事实和母亲的意愿发生冲突的时候,我们该怎么选择?这个选择权到底在谁的手中?
当时的民主党参议员就曾明确反对阿拉巴马州的堕胎法案。
他透露:在他妻子怀孕期间,医生告知孩子能活着出生的几率微乎其微,但他们最终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,而他的儿子也从一出生就伴随着严重的健康问题。
&告诉记者,“虽然我们最终选择了不堕胎,但是重要的是我们有选择权!”
掌握自己身体的应该是女性自己,不应该由男性,告诉女性如何处理她的身体。
不过,在反对堕胎的人看来,如果法律上不严格控制堕胎,很多母亲就会不负责任地、糊涂地放弃自己肚中的小生命。
然而,这并不能让堕胎法案逻辑自洽。
为了防止一部人犯错,就可以剥夺所有人的选择权?这是什么逻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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