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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园区是普洛特的这点没问题,可即使是老板,也不应该比警方更先知道这里出了事情。
遇到生命危险,研究人员想的不是报警,而是先通知老板。
这是正经研究人员吗?
怎么跟碰上扫黄的洗脚城员工的反应那么像呢?
如果因为项目价值过大,普洛特自己家里有对实验室的监控,那第一反应也该是先给当地的警署打电话寻求救援,而不是自己跑过来,除非……
除非这个项目见不得人。
普洛特不希望自己的实验项目被发现,可它又很重要,所以才选择自己亲自跑一趟确认情况。
只是没想到,他们fbi恰巧也在这。
议员先生可能以为自己不解释,一副底气很足的样子,再加上议员这层身份,别人就不会怀疑他了。
不是说反逻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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